7.1 旅游安全
景区近两年内未发生一次性人员伤亡或重残的旅游安全事故。
7.2 安全保护机构、制度与人员
7.2.1 设有安全保护机构
7.2.3 安全保护人员数量
园区安全保卫人员由景区综治科保安、各宾馆保安及各游乐场所保安组成,共60余人。并根据入园游客数量,及时增加安保人员,确保景区旅游安全。
7.2.4 流动安全人员数量
景区流动安全保卫人员以派出所与综治科人员为主,24小时在景区进行安全巡查,共有11人。
7.3 安全处置
7.3.1 高峰期游客安全处置
7.3.1.1 制度
7.3.1.2 应急措施
7.3.2 特殊时段的安全处置
7.3.2.1 制度
7.3.2.2 处置措施
7.3.3 安全巡查
7.4 安全设施设备
7.4.1 危险地带安全防护设施
景区的危险地带,都采取了各种安全防护措施,设置了安全护栏、护墩、安全提醒标识。综治科不定期对游道、桥梁、公路等游览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存在的安全隐患,并督促相关单位进行整改。
7.4.2 消防、防火救护等设备
景区始终把防火、消防安全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制定了消除各种消防隐患的制度、措施,添置和更换了多种消防器材。联系市消防大队和森林公安局消防科来园区进行业务指导和培训,提高园区整体的消防水平。综治科每月不少于三次对各宾馆和经营单位的消防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确保了景区的消防安全。
7.4.3 游览生态活动设施
景区对游览生态活动设施进行定期检查,要求符合安全规定,对不符合安全规定的设施设备提出整改意见,要求限期改正。
滑雪场:防护镜、滑雪鞋、固定器等
户外拓展基地:头盔、保护绳、安全扣等
7.5 安全警告标志、标识
7.6 安全宣传
7.7 医疗及救护服务
7.7.1 设立医务室
公园在中心地带设立专为游客服务的医务室,医务室有医生和护士各一名。配备了急救药品和常用药品、医疗急救担架、药箱。
7.7.2 备急救箱
7.7.3 备急救担架
7.7.4 备常用药品
7.7.5 定点医院救护机制
为加强景区医疗救护服务,园区与大围山镇医院及官渡中心医院分别签订了旅游旺季医疗救护协议,以弥补旺季医疗服务之不足。
7.7.6 设内部救援通信设施
为加强医疗救护联络,医务室配备了4台对讲机,用于实施意外伤害救援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