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大围山森林公园有限公司关于执行车辆停放收费新标准的通告(以此为准)
来源:大围山 时间:2023-07-19 16:44:59 浏览:3131
为进一步提升景区智慧管理水平,加强公园停车管理,规范停车秩序,为游客提供良好的停车服务,根据《浏阳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施细则》(浏发改联函〔2021〕2号)规定,经浏阳市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大围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委托湖南省大围山森林公园有限公司,按照车辆停放收费新标准执行收费,现将收费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三、计费方式:采取计次收费方式,每次时间以12个小时为限。 1、所有车辆进入景区3小时内免费,超出3小时后开始计费,12小时内计费8元/车,24小时限价12元/车,超过24小时,按上述标准循环计收,5天以上限价60元/车。 2、园内购房户(职工宿舍业主、红莲寺居士楼、各宾馆等住户)可申请办理月租卡(可按月灵活缴费)和年租卡等停车套餐业务,收费标准分别为100元/月和1000元/年。由申请对象提交购房证明和车辆行驶证(复印件)至管理处安全保卫科审核,收费窗口缴费后,由系统管理员将办理车辆信息录入系统。 3、短期避暑游客可申请办理月租卡(可按月灵活缴费)等停车套餐业务,收费标准分别为100元/月。由申请对象提交车辆行驶证信息(复印件)至管理处安全保卫科审核,收费窗口缴费后,由系统管理员办理车辆信息录入系统。 (一)公园在职干部职工、园内企业工作人员名下的备案车辆; (二)安洲、芋头、白面石村民名下的备案车辆,以及三个村民小组举办红白喜事期间的备案车辆; (四)执行任务的军、警车辆和消防车、有标识的行政执法车、救护车、救灾抢险车、邮递车、环卫车、市政设施维护维修车、殡葬车; (五)持有本人残疾人证、驾驶证和车辆行驶证的残疾人驾驶的本人专用车辆;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免收车辆停放服务费的车辆。 (一)所有入园车辆必须服从公园管理规定,在施划停车泊位白线内顺向停放,停车入位,一车一位,不得压车位标线或一车占两位; (二)支持微信、支付宝等自助缴费,或关注“大围山国家森林公园”公众号,选择“智慧停车”→“停车缴费”进行线上缴费; (三)以上收费不包含车辆保管费,如发生车辆损坏、丢失等情况,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