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围山国家森林公园
南大门临时售票中心大巴停车区工程项目
招 标 公 告
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南大门临时售票中心大巴停车区工程建设资金来源:公司自筹,已落实。招标人为浏阳市大围山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项目通过浏阳市政府采购监管局下达同意自行招标(编号LYGG-XM-201803050379),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名称:南大门临时售票中心大巴停车区工程
三、项目规模:本项目为南大门临时售票中心大巴停车区工程施工,工程位于大围山森林公园内,主要工作内容为土方开挖及外运、部分道路硬化及排水工程等,计划投资约39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四、工期要求: 30 天(日历天)。
五、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六、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80号令进行保修。
七、投标资格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的为有效),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范围内包含工程施工。
八、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九、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伍仟元整。(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
十、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的投标者于2018年3月 6 日至2018年3月 8 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00,持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授权委托书到浏阳市大围山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浏阳市广电中心14楼14FB4室)领取招标文件。
十一、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文件及投标保证金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8年3月9日9:30,地点为浏阳广电中心14F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十二、投标单位法人(携本人身份证)或法人委托人(携带法人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必须携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参加投标,否则其投标无效。
招 标 人:浏阳市大围山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浏阳市广电中心14楼
联 系 人:周先生
电 话:15084818782
2018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