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节会期间旅游安全,提高处置旅游安全事故的能力,高效、有序地做好节会期间旅游安全事故的预防和救援工作,避免或最大限度地减少旅游安全事故造成的损失,保障广大游客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结合景区旅游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大围山国家森林公园范围内因突发自然地质灾害、森林火灾、食品安全事故、交通安全事故、社会治安刑事案件和医疗救援事件而发生的旅游者或旅游经营者较大涉险、伤亡事件。
二、事故分级
景区旅游安全事故分为:特别重大事故(Ⅰ级)、重大事故(Ⅱ级)、较大事故(Ⅲ级)和一般事故(Ⅳ级)四个等级。
特别重大事故(Ⅰ级)是指造成旅游者或旅游经营者30人以上死亡,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中毒,下同),或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重大事故(Ⅱ级)是指造成旅游者或旅游经营者10-29人死亡,50-99人重伤,或5000万元至一亿元(不含一亿元)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较大事故(Ⅲ级)是指造成旅游者或旅游经营者3-9人死亡,10-49人重伤,或者1000-5000万元(不含5000万元)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一般事故(Ⅳ级)是指造成旅游者或旅游经营者1-2人死亡,10人以下(不含10人)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旅游安全事故发生后,要把保障旅游者或旅游经营者的人身安全作为应急处置工作的首要任务,要优先开展抢救生命的紧急行动,尽一切可能对旅游者或旅游经营者实施救援、救助,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其的伤亡,同时要加强应急救援人员自身的安全防护。
(二)预防为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基本原则,增强忧患意识,不断改进和完善应急救援设施和手段,落实措施,常抓不懈,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把保障旅游者、旅游经营者的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首位,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旅游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加强领导。旅游安全事故发生后,在景区旅游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根据需要,依法组织相关部门社会救助力量及时进行救援,对救援人员和设施设备进行统一的组织和调配。
(四)分级负责。根据旅游安全事故的性质、范围和危害程度,实行分级管理。坚持统一领导、分级响应、条块结合、属地管理的原则实行应急管理责任制。
(五)依法规范。旅游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要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与相关政策相衔接,妥善处理应急工作与常规管理的关系,合理把握非常措施的运用范围和实施力度,要依法行政,依法实施应急预案。
四、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成立大围山国家森林公园景区旅游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指挥部(以下简称景区指挥部),统一组织指挥旅游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
指挥部顾问:徐强国
指挥长:涂向阳
副指挥长:刘双辉、邓 勇、罗 平、邵 劭(常务)
赵 坤 、胡 亮
成 员:童 洪、谭建仁、李子元、彭书恒、戴舒怀
黎 俭、武 疆、沈少武、代广涛
指挥部下设六个工作部门:
(一)指挥部办公室
主任:童 洪
成员:安全保卫科全体成员
职责是:负责旅游安全工作的日常事务及组织协调工作;联系市安全监察部门,及时传达贯彻上级安全生产的指示精神;收集掌握景区安全生产相关信息,供领导决策;对各基层单位上报的旅游安全隐患及险情进行及时处置,确保景区安全有序。
(二)综合协调组
组长:谭建仁
成员:刘 辉、王 红、林静、 黎 燕
职责是:及时掌握旅游安全事故动态,根据指挥部部署,协调救援力量,保持通信联络畅通。
(三)现场应急救援组
组长:童 洪
成员:安全保卫科全体成员
职责是:负责事故现场救援工作,封闭事故现场及相关游览区、景区点,同时配合安监、公安、行政执法等职能部门有序开展救援行动,确保应急救援任务顺利进行。
(四)后勤保障组
组 长:黎 俭、武 疆
成 员:彭艳舞、左平辉、何小平
职责是:负责安全应急救援中的物资器械供应、运输以及伤员的救护、后送。负责统一安排应急救援车辆,保证救援车辆的调配使用。
(五)宣传报道组
组 长:李子元
成 员:潘 敏、徐治如、凌 云、唐弢弢
职责是:负责安全救援事件的实事报道以及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协调。
(六)调查处理组
组 长:刘 辉
成 员:李华仲、胡勇军、杨鸿举
职责是:对旅游安全事故发生的原因及损失情况展开调查,明确责任,妥善处理。
五、应急处置
按照管理处年初下发的关于落实安全生产工作“一岗双责”工作要求,园区各位领导、各责任科室、各责任人具体分工如下:
(一)森林火灾应急处置
责任领导:罗平
责任科长:彭书恒
成 员:防火科全体科室成员
职 责:
1、一旦发现火情,应立即拨打火警119,同时通知护林防火大队及火灾发生地所属片区责任人,报警及通知人员应快速准确地报告发生火灾的地点及具体位置、火势大小及火源情况。
2、研制适合实际情况的扑火方案,并依据当时的气候、地形、扑火力量等情况来确定扑火的具体措施,及时把火灾现场的发展情况汇报给总指挥部。
3、调动一切扑火专业人员、干部群众及现场人员。除用灭火器材对火势进行控制外,要立即对火势、风势、火灾发生地地形及现场可进入性作出较准确的判断,然后分小队进行隔离带的选择与建立。积极配合消防队的工作,如果火势得不到有效的控制,则应该向上一级部门报告。
4、组织现场人员合理科学的扑救森林火险。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组织受森林火灾威胁的居民和财产转移。
5、负责调集车辆,及时输运扑火力量,并要求协助医疗组运送伤员、食物等。
6、配合事故调查,以书面形式作出全面报告,分析情况,总结教训,提出预防整改措施。
(二)食品安全应急处置
责任领导:邵劭
责任科长:黎永红
成 员:安全保卫科全体科室成员
职 责:
1、发现或获知游客或员工出现食物中毒症状,应急小组成员应首先了解中毒者国籍、人数、症状程度等基本情况,在第一时间向园区应急指挥部报告,按中毒人数、程度启动应急相应的联络程序,同时向急救中心求援。在现场的景区工作人员应妥善安置中毒者,保护好现场。
2、在第一时间前往现场了解情况,根据实际情况按照规定的程序向疾控中心、公安机关及上级部门报告。
3、应急小组应在第一时间安排园区医护人员携带急救药品和器材赶往现场,实施必要的紧急抢救,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需要送往医院抢救,或等待急救中心专业人员处理。
4、景区应安排食品检验人员了解详细情况,找出可疑食品及食品盛放工具,对病人呕吐物等加以封存,对食物取样化验。涉及外籍人员的,按照规定向外事主管部门报告。
5、应派人做好现场保护工作,协助医务人员抢救中毒者,验明中毒者身份,做好询问记录。对怀疑投毒的,需请示应急指挥部向公安机关报告,并视情况决定是否需划定警戒区,及对相关的厨房、餐具、食品进行封存。
6、配合事故调查,以书面形式作出全面报告,分析情况,总结教训,提出预防整改措施。
(三)地质灾害应急处置
责任领导:赵坤
责任科长:戴舒怀、代广涛
成 员:地质研究与建设科全体科室成员
职 责:
1、应急小组实行值班制度,值班人员无故不得离开工作岗位。需抢险救灾时,值班人员第一时间向应急指挥中心报告,同时通知应急小组集合。应急小组必须在15分钟内集合完毕,30分钟内达到灾害现场。
2、发生地质灾害期间,各应急小组实施定时汇报制度,每隔一小时向指挥中心汇报受灾状况。组长在确保人员安全的前提下,安排人员对园区路段实施十二小时巡查、二十四小时监视。对于部分地质灾害易发生路段,应该请示指挥长实施封路并安排专职安全员人员把守卡口,禁止所有车辆、人员进入高危地段。
3、地质灾害过后,立即组织全面检查,排查险情,并全力开展灾情抢救。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各应急小组要在短时内对园区的公路、游步道、桥梁等进行全面检查,对倒树、断枝、水沟和路面积水、山体滑坡塌方、路基掏空、排水口坍塌等情况进行检查和详细记录,并向指挥长报告检查情况。
①路面积水、断枝倒树、小型塌方等由应急小组负责处理,首先疏通主要干道,保证在地质灾害后,以最短的时间恢复通车。
②大塌方、路基掏空、排水口坍塌等由指挥长指挥应急小组进行抢险救灾,并将受灾情况上报。如天气允许,24小时之内组织施工队和机械进场清理,疏通道路。
4、灾害造成人员伤亡的,应急小组尽量在安全的条件下,抢救伤员,将其转移到安全地方,同时报120急救中心。抢险救灾时,要设立明显的危险区警示标志,做好现场摄照、记录等工作。
5、灾情发生后,公园应急指挥中心要迅速与供电、交通、通讯等部门取得联系,尽快恢复受到破坏的生产生活设施,保障抢险救灾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6、园区内作业单位需进园进行防灾减害工作的要根据路况危险情况进行充分评估,并做好宣传教育,在路况安全的情况下才考虑放行,且要做好全程安全跟踪工作。
7、地质灾害灾情已消除或者灾情得到有效控制后,应急响应相应结束。应详细记录和查明地质灾害发生的原因、影响范围、受灾程度、应对措施以及造成的损失,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地质灾害应急工作意见和建议,上报总结报告。
(四)治安刑事案件应急处置
责任领导:邵劭
责任科长:童 洪
成 员:安全保卫科全体科室成员
职 责:
1、加强应急小组成员的治安防范意识,合理安排治安岗位,巡逻的时候,队员的要增强警觉性,对异味、异常声音要反应敏锐,追查根源,多到治安死角巡逻。
2、发生 “三乱” 、打架、设施被恶意破坏或和盗窃、安全事故等治安事件时,应急小组成员第一时间通知景区应急指挥中心,并于30分钟内达到事件现场,进一步了解事件具体情况,做好调查登记。
3、接报治安事件,应急小组要立即报属地派出所,并了解清楚案件的情况,做好调查登记,安排小组成员维持秩序,协助民警处理事件,性质较严重,涉及到人员伤亡的,应急小组要立即报属地派出所和120急救中心。立即组织应急人员赶赴现场对受伤人员进行有效抢救,安排人员到指定地点接应派出所民警和救伤车。在派出所民警的指导下封锁案发现场,安排足够的人员把守主要的通道,做好出入车辆的检查工作,严查可疑人物。
4、治安刑事案件处理完毕,伤亡人员得到妥善处理后,应急小组向指挥长汇报处理结果。
5、配合事故调查,以书面形式作出全面报告,分析情况,总结教训,提出预防整改措施。
(五)医疗救援应急处置
责任领导:邵劭
责任科长:童 洪
成 员:安全保卫科全体科室成员
职 责:
1、游客救助发生时,应急小组应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同时向应急指挥中心报告游客受伤情况,协助游客做好伤情处理工作。
2、指挥中心接到应急小组报告有发生死亡或群死群伤重大事件时,指挥长或副指挥长要在30分钟内赶赴事故现场,其它应急小组成员45分钟内到达现场,协助抢救受伤游客,组长即时向指挥长或副指挥长报告详细情况。
3、受伤游客伤势较轻的,应急小组提供基本的药品,尽可能为伤者提供救急帮助,同时维持好现场的秩序。受伤游客伤势较重,需要送往医院抢救的,应急小组要第一时间报拨打最近医院的急救电话,并在现场为伤者提供合理的抢救措施,派遣小组成员到指定地点接应救护车,同时维持好现场秩序,配合急救中心进行抢救。
4、有人员死亡或群死群伤重大事件发生时,应急小组要马上报属地派出所和拨打最近医院的急救电话,立即组织小组人员封锁现场,维持好交通秩序,对受伤人员进行有效抢救;安排人员到指定地点接应派出所干警和救伤车,配合派出所干警和急救中心人员处理事件;做好出入车辆的检查工作,严查可疑人物。
5、游客救助处理完毕,伤亡人员得到妥善处理后,配合事后调查,分析情况,明确责任,总结教训,提出预防整改措施。
(六)交通事故应急处置
责任领导:邵 劭
责任科长:童 洪
成 员:安全保卫科全体科室成员
职 责:
1、事故发生时,应急小组责任科长根据实际情况第一时间报120急救中心和事故所属交警部门,同时向应急指挥中心报告。应急小组在15分钟内集合,30分钟内达到事故现场。责任科长安排好人员疏导人群,指挥好交通,封锁现场。
2、在交通事故中有人员伤亡的,应急小组责任科长要马上到事故现场指挥交通,对事故情况详细了解,做好书面的登记,及时向指挥长汇报。事故出现人员重伤或死亡的,要即时请示指挥长是否封锁现场,再由指挥长向上级领导汇报事故状况。事故较严重的,受伤人员伤势较轻的,尽可能为伤者提供创伤帮助。受伤人员伤势较重的,需要送往医院抢救的,报120急救中心,现场为伤者提供合理的抢救措施,并安排人员到指定地点接应救护车。有人员死亡的,封锁现场,并安排人员到指定地点接应交警,配合交警处理事故。
3、交通事故造成景区设施损坏,由事故当事人负责赔偿。由地质研究与建设科负责对损坏设施进行价值评估,并安排施工人员尽快修复。当事人赔偿的款项交由管理处财务科保管,待修复完毕之后,开具收据,按照“多退少补”原则跟事故当事人理清有关的赔偿。
4、交通事故交警处理完毕,伤亡人员得到妥善处理后,以书面形式作出全面报告,分析情况,总结教训,提出预防整改措施。
六、安全救援要求及应急程序
(一)加强值班。景区各有关单位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各责任单位主要领导以及安全救援应急联络员必须保证24小时开机,保持联络畅通。要切实安排好旅游旺季及节假日应急处置工作,确保足够的应急力量,以保证随时启动旅游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二)明确责任。各基层单位要按职责分工,切实抓好旅游安全管理工作,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落实整改防范措施,按要求上报安全突发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办公室。
(三)及时上报。发生旅游安全突发事故,值班人员要在第一时间上报公园安全突发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办公室,由办公室及时报告指挥部领导,启动应急处置预案,并立即组织人员赶赴现场实施救援处置。
(四)协调统一。应急处置办公室、各职能小组和各相关单位,要按照应急处置指挥部的统一部署,组织调配人员、车辆以及救援物资、器械,听从指挥,认真履行职责。
(五)游客第一。遇有其他紧急情况,由景区管理处办公室值班人员通知相关单位,对安全事故可能波及的景区或景点的游客,及时组织转移、疏散,对受伤人员及时组织施救,确保游客生命财产安全。
(六)因地制宜。景区各相关单位要结合实际,调整充实各自的旅游安全组织体系及旅游安全突发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七、预警和报告
(一)安全监测。景区指挥部应建立统一的旅游安全信息体系,完善旅游安全管理信息网络,加强旅游安全日常监测,逐步建立和完善安全信息报告系统,实现信息快速传递和反馈,不断提高预警和快速反应能力。
(二)信息通报。安全生产责任单位在发现旅游安全生产隐患时应及时向旅游管理处报告。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预防、早应对。要及时采取措施,主动、有效地进行预先整改、处置,控制旅游安全隐患的进一步扩大,将处置情况及时向公园管理处报告。
(三)预警发布。旅游安全预警处理应遵循速度、质量、效率的原则。景区指挥部办公室要做好旅游安全突发事故的预警工作,及时分析、整理并提出需发布的旅游安全预警信息,报景区指挥部审核后,由景区指挥部统一向社会发布。
预警信息发布以网络群发、电视播放、电台广播、报纸刊登等多渠道进行。及时发布相关旅游安全预警信息。
(四)事故报告。旅游安全突发事故发生后,应急处置小组负责人应立即进行核实并及时向景区指挥部办公室报告,不得瞒报、迟报、谎报;景区指挥部办公室接到旅游安全突发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向景区指挥部报告。
1、初次报告。应尽可能详尽地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危害程度、死亡人数、遇险人单位、报告人姓名及联系方式、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等。
2、阶段报告。既要报告新发生的情况,也要对初次报告的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正,包括事故的发展和变换、处置进程、事故原因等。
3、总结报告。及时对事故的处理工作进行总结,包括旅游安全事故鉴定结论,分析事故原因和影响因素,提出今后对类似事故的防范和处置建议。
八、应急响应
(一)先期处置。景区旅游安全突发事故发生或可能发生时,事发地所属单位应当及时、主动、有效地进行预先处置,控制事态的发展,并将事故和先期处置情况按规定上报,对上级布置的应急救援工作,事发地所属单位应积极贯彻落实。
对于旅游安全事故,景区指挥部接到报告后,主要负责人应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派遣应急救援队伍,并做好启动预案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分级响应。
1、应对特别重大、重大事故,启动Ⅰ级、Ⅱ级响应,分别由国务院和省政府应急领导机构具体组织实施应急救援工作。
2、应对较大事故,启动Ⅲ级响应,由浏阳市应急领导机构具体组织实施应急救援工作。
3、应对一般事故,启动Ⅳ级响应,由景区指挥部组织实施应急救援工作。
景区各应急预案处置小组根据事故处置的需要,提出启动本预案的建议,指挥部同意后,各应急预案处置小组成员应迅速到位,在指挥部的组织协调下,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三)响应的升级与降级。
当旅游安全事故随着时间的发展进一步加重,事故危害特别严重,并有扩大蔓延的趋势,情况复杂难以控制时,景区各应急预案处置小组应报景区指挥部审定,及时提升响应级别,再由指挥部根据实际情况上报市级。
对于先期处置及时有效,事故的危害已迅速消除,不会形成进一步扩散的,经指挥机构审定后,可降低响应级别或撤销预警。
(四)响应终结。
旅游安全事故隐患或相关危险因素完全消除后,旅游安全应急救援工作终结,应急救援队伍撤离现场。特别重大、重大旅游安全事故分别由国务院和省政府应急领导机构宣布应急响应结束;较大旅游安全事故由市应急领导机构宣布应急响应结束;一般旅游安全事故由景区指挥部办公室根据应急处置情况,报景区指挥部批准后,宣布应急响应结束。
九、旅游安全事故善后及调查处理
旅游安全事故处置结束后,由景区旅游安全突发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办公室及时通知各应急预案处置小组,撤离现场,恢复旅游秩序。组织开展事故调查工作,分析原因,总结教训,明确责任。
大围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
2017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