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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阳市大围山景区龙泉溪桥改造项目

来源:大围山国家森林公园    时间:2021-09-22 22:22:34    浏览:1594   
 

浏阳市大围山景区龙泉溪桥改造项目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名称为浏阳市大围山景区龙泉溪桥改造项目。已经浏阳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浏发改投【2017322号文件批准立项建设。招标人为浏阳市大围山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浏阳市大围山景区龙泉溪桥改造项目

2、建设地点:浏阳市大围山国家森林公园内

3、投资总额:约137万元

4、建设规模:拆除老桥,原址重建新建,长21.35米,宽9米,净跨径12.5米。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5、工期要求:60日历天。

6、招标范围:具体以招标工程量清单内容为准。

7、质量要求: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8、缺陷责任期:2

9、质量保修期:5年(自实际交工之日起计算)

10、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分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同时符合以下要求:

3.1.1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或桥梁工程专业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

3.1.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1.3省内企业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公路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省外企业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公路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项目负责人还应具有交通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电子证书打印件,并可通过扫描二维码查询)和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最近连续三个月(即20176月至20178)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且必须注册在本单位。

3.1.4拟任的项目总工应具有桥梁工程或公路与桥梁专业或道路与桥梁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最近连续三个月(即20176月至20178)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必须为本单位在职职工。

3.1.5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总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应无在建项目,招标人将查实,如有违反将否决其投标或取消中标资格,各投标人应当自行核实。投标单位如因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总工有在建情况造成了本项目的损失,须全额予以赔偿。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招标人不接受在交通运输部和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从业单位”中均没有登记的单位的投标。招标人也不接受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最近一年度D级、最近连续两年评为C级、最近连续三年评为B级及以下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投标。(最近连续三年指的是2014-2016年,若截止开标前两天2014年度、2016年度信用等级评价无法在“湖南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直接打印的,则须打印提供湘交基建[2015]126号、湘交函[2017]232号文件及附件,并将本单位突出标记)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的投标者2017927日至2017109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授权委托书到长沙升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浏阳市环府路东紫门101302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800/套,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此费用不再退还。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也不组织投标预备会。

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710139:00(北京时间)

3、投标文件送达地点:长沙升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浏阳市北正北路正宜园小区63楼)。

4、开标时间:201710139:00(北京时间)

5、开标地点:长沙升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浏阳市北正北路正宜园小区63楼)。

6、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至指定地点的或未按规定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投标保证金

投标单位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其基本账户缴纳贰万元整投标保证金至长沙升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浏阳分公司设立的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以到账为准。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保证金3.4.1款的规定。

七、资格审查方式与评标办法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湘交基建〔2013307号文件中的合理低价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八、中标公示

本项目的中标结果将在本工程招标公告在浏阳市大围山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dwstravel.com/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

九、重要提示

1、招标文件中信用评级近三年指的是2014-2016年。

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持经公证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和本人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持经公证的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须准时出席开标会。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有1人出席开标会。未按规定参加开标会议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投标资格。(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十、发布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浏阳市大围山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dwstravel.com/)和《浏阳日报》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浏阳市大围山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址:浏阳市广电中心14

联 系 人:周先生

    话:15084818782

招标代理机构:长沙升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浏阳市环府路东紫门101302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731-83600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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