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围山垃圾处理中心 项目
招 标 文 件
一、工程概况:本工程位于 大围山国家森林公园内 ,包括垃圾处理中心工作房建筑、安装、装饰等工程,政府采购限额 38.5万 元。
二、招标内容:
三、资金来源:自 筹。
四、工期要求: 40 天。
五、质量要求: 合 格
六、诚信投标保证金
投标单位必须在开标前缴纳 2000元诚信投标保证金至项目负责单位,否则拒收其投标文件。未中标单位开标后退还;中标单位中标后转为履约保证金,工程竣工验收后退还(不计息)。中标单位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施工合同,诚信投标保证金作违约金处理,不予退还。
七、投标资格要求
(1)投标单位具有 房屋建筑施工叁级及以上 资质。
(2)项目负责人具有 / 资格(或经长沙市建委备案的小型项目负责人)。
八、有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否则取消该项目负责人所在投标单位的投标或中标资格,请各投标单位报名或投标时自行核实。
九、施工图中下列项目暂不进发包范围,建设单位有权另行确定承包单位:无
十、主要装饰、安装材料的品牌、质地要求:无
十一、原则上不实行设计变更;确有特殊情况需设计变更的,设计变更项目按湖南省消耗量标准及本工程招标时的配套文件编制,总价下浮8 %结算(材料价格按施工期间发布价或签证价计取,人工按 元82/工日计取)。
十二、付款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70%,凭浏阳市审计局政府投资审计专业中心的审计报告,付剩余的30%。
十三、本工程上限价为375444元(该上限价按浏阳市财评中心评审意见编制,管理费和利润优惠30%,总价优惠8%。详见招标清单),报价超过上限价作废标处理。
十四、除设计变更之外,施工期间如有材料价、人工费涨跌或政策性调整,合同价格不予调整。
十五、投标单位法人(携本人身份证)或法人委托人(携带法人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必须携带公司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证参加开标、评标会议,否则其投标无效。
十六、评标办法(最低价中标法)
第一阶段:审查投标单位资质和资格
投标单位和相关监管部门对投标单位的投标资格条件(企业资质等级、项目经理证书、)进行审查,符合条件者进入下一阶段评标,不符合条件者作废标处理。
第二阶段:评审投标承诺
评审投标单位对投标承诺汇总表的承诺情况,承诺全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进入下一轮评标,未承诺或承诺不全的不进入下一轮评标。
第三阶段:评审投标报价
1.报价超过招标上限价者作废标处理。
2.投标单位现场竞价,投标单位法人代表或法人委托人现场填写报价。
3、投标报价只需提供优惠后的总价。
4、取所有投标报价中报价最低者(即优惠最多者)为中标单位。
十七、投标时间地点
投标人必须于2015年 7 月 19 日17:00点前到浏阳市广电中心十四楼14FB4 申请报名。项目定于2015年 7 月 20 日9:00点在浏阳市广电中心十四楼会议室,进行招标定队,由招标小组评审,招标小组按评标办法确定中标单位。
十八、中标单位每延误一天工期付建设方1000元工期违约金,竣工后如有质量问题,中标单位无偿返工直至质量合格。
十九、所有施工用材料进场须经建设方认可。
二十、项目负责人必须驻守工地。
附:大围山垃圾处理中心工程预算(已正常提供下载)
工程咨询电话:13975805691 汤科长
报名联系电话:13507409204 沈科长
2015年 7月 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