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山远足是广受欢迎的全民健身运动,在这天高气爽的金秋时节,与“湘东绿色明珠”来一场心灵与身体的约会,更是此季不可错过的户外体验。
2014年全国群众登山健身大会(浏阳站)暨大围山全国登山比赛即将开启,秀美风景与清新空气与你有约。这个秋季,去享受大自然赠与的绿色健身吧!
一、赛事组织单位
举办单位:
国家体育总局登山运动管理中心
中国登山协会
湖南省体育局
承办单位:
湖南省登山协会
中共长沙市委宣传部
长沙市旅游局
长沙晚报报业集团
长沙市广播电视台(集团)
浏阳市人民政府
执行单位:
中共浏阳市委宣传部
大围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
浏阳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
浏阳市旅游局
长沙市凌鹰户外体育运动有限公司
浏阳市义工联合会
协办单位:
浏阳日报社
浏阳广播电视台
达浒镇人民政府
大围山镇人民政府
张坊镇人民政府
小河乡人民政府
二、比赛时间及地点
比赛时间:2014年10月18日
比赛地点:湖南省浏阳市大围山
三、比赛路线及组别:
(一)男子18公里组
(二)女子18公里组
四、参赛要求
1、年龄为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含18、60周岁);
2、身体健康,无高血压、心脏病史及妨碍剧烈运动的其他疾病(报名时必须出具六个月内县级以上医院的健康证明,包括:心电图、胸透,否则不予报名);
3、队员有效身份证明(报名时交身份证复印件);
4、参赛人员自行办理比赛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报名时必须交保险单复印件);
5、签署责任告知书。
五、竞赛规则
参照中国登山协会的《登山比赛规则》,制定本次大赛各组别实施细则。《登山比赛规则》见中国登山协会网站,本次比赛实施细则附后。
六、成绩判定与名次录取
1、比赛设立关门时间,超出关门时间的运动员成绩无效,具体关门时间查阅运动员手册。
2、最终成绩将由赛段成绩和加罚时间计算得出,用时短的运动员获胜。
3、总奖金12万元人民币(附表)。
男子组/女子组前20名奖金(人民币元)分配如下:
名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奖金 (元) |
6500 |
5500 |
5000 |
4500 |
4000 |
3600 |
3400 |
3200 |
3000 |
2800 |
名次 |
11 |
12 |
13 |
14 |
15 |
16 |
17 |
18 |
19 |
20 |
奖金 (元) |
2600 |
2400 |
2200 |
2000 |
1800 |
1700 |
1600 |
1500 |
1400 |
1300 |
七、比赛装备
运动员参照竞赛规则之装备要求准备比赛相关装备。
八、日程安排
2014年10月17日:运动员报到并提交相关资料
2014年10月18日:上午比赛
2014年10月18日:下午离会
九、报名及报到
(一)报名:
参赛运动员请登录网站www.cmaar.com进行报名,按要求填写报名表。网上报名将于10月12日截止报名。截止报名后将确认名单在网站上公布。通过报名的运动员需缴纳报名费。
(二)费用:
(1)本次比赛报名费200元/人。
(2)运动员往返大围山交通费用自理。
(3)组委会负责所有运动员10月17日一天的食宿安排,10月18日下午离会。
十、报名费支付说明:
(一)交费方法
通过审核的运动员需在一周内支付报名费,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参赛。未通过审核运动员需在10月12日前补齐相关资料,否则视为放弃参加比赛。
支付宝转账
支付宝账号:
lizongcheng0228@163.com 李宗诚
(二)付款说明
付款时请务必在付款说明中注明:参赛队伍或运动员姓名、组别、参赛项目、身份证尾号后四位。
(例1:张三男18公里200元1234)
(例2:李四女18公里200元7890)
(三)支付查询
组委会将在10月12日前网上公布最终参赛运动员名单,运动员可在网上进行查询。如通过报名审核,且已支付报名费,而没在最终参赛名单内,请及时与组委会联系。
联系电话:010-87182974
如参赛选手需在名单公布前查询是否成功支付报名费,请发邮件至:cmalzc@163.com。邮件标题注明:“╳╳╳(真实姓名)交款确认”。邮件内容包括:参赛运动员姓名、性别、组别、身份证号、支付方式。
(例:张三,18公里,110102198011102345,支付宝支付)
(四)报名费一旦支付,概不退还,报名费和参赛名额也不得转让。
报到地点:湖南省浏阳市大围山(具体地点另行通知,请关注网站)
乘车路线:组委会将在10月17日下午13:00在长沙南火车站安排车辆接送到报到酒店;
10月18日下午,安排车辆送至长沙南火车站。
十一、抗议与申诉
凡对竞赛成绩、裁判员执裁、运动员参赛资格有异议并提出申诉者,需向组委会仲裁委员会提交书面申诉报告及500元申诉费方可受理。如果胜诉,500元全额退回。
十二、未尽事宜,另行通知,本规程解释权属中国登山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