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园区店面应有的社会功能,产生更大的经济效益。增强旅游产品的吸引力,进一步提高经营服务能力及服务水平,结合园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招租公告:
一、招租范围
公园门楼处一栋、二层
楼层 |
门面号 |
面积 |
租金底价(元/年/间) |
租赁期 |
备注 |
经营范围 |
一 楼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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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000元/2间/年 |
3年 |
现门楼售票处为1号,依次数 |
食品、工艺品、旅游纪念品、土特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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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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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00元/2间/年 |
3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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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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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0元/3间/年 |
3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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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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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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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元/2间/年 |
3年 |
进口处 依次往里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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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工艺品、旅游纪念品、土特产、早点、夜宵 |
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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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0元/2间/年 |
3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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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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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0元/2间/年 |
3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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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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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0元/2间/年 |
3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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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0、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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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0元/3间/年 |
3年 |
二、承租条件
承租铺面者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承租人必须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一定的从业经验和经济实力。
2、出租铺面房作为商业门面使用。承租人必须按照招租人规划经营范围进行铺面经营。在租赁期内,事先未征得出租方的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擅自改变铺面房的原有结构和用途。
3、经营使用期间不得转租转包他人。
4、承租人获得承租权后,必须于收到承租通知之日起5日内与出租方签订铺面房租用协议,否则视为放弃承租权。
三、租赁期限
租赁期为 36 个月,自 2014 年 7月30日起至 2017年 6月30日(具体日期以合同为准)。
四、招租方式
采取面向社会公开竞标方式进行,在底标价为基数,报价以200元为单位以此上加。报名人员须交纳报名押金壹万元整,竞标成功者可用其报名押金抵交租金,竞标成功不承租的按违约处理,押金不予退还。若竞标未成功,押金全部退还。
五、招租事宜
有意竞租者前来广电中心14楼计财科或森林公园管理处计财科报名,报名人员须交身份证复印件,填写《竞租报名表》,同时缴交竞租保证金。
六、租金支付方式
合同生效之日起承租人向出租方交纳全年租金,同时每间铺面交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整,然后领取钥匙。(详细要求在合同中明确)。自行装修出租铺面房的费用自理。合同期满,如无违约行为,退还履约保证金。
七、报名办法
承租人报名办法:承租人于 2014 年 7 月 25 日 18:0 0 时前将经营项目范围、营业执照复印件、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报名时交验原件后当场退回)到出租方财务处报名,同时交纳报名费人民币 10000 元/2间。领取竟租金报价表,填写报价表后密封于 2014 年 7 月 29 日 18:00 时前交出租方计划财务处 何小平同志处(浏阳市广电中心14FC3或森林公园财务科)。
八、管理与服务
具体工作由计财科及综合管理科负责管理。协助各承租户办理相关手续。同时各个承租人应做到:
1、法律安全责任自负;
2、水电费自理;
3、税费按规定自缴;
4、各种证照自己办理;
5、店面室内装潢和水电安装自理,对于各承租户承担的门面必须按管理处设计规划进行外部装修;
6、按时交纳承租费,必须先交租金后经营。
7、承租期满后,对于承租户的装修装饰等采用来修去丢的方式,管理处不予任何补偿;
8、承租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经营范围经营,不得私自扩大经营范围、对景区造成不良影响违反经营,我方则可提前终止合同.
九、咨询联系方式
地址:浏阳市广电中心14楼
联系人:彭艳武 联系电话:13755186036
二〇一四年七月十八日